最近,反腐题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一亮相,便获得收视率和口碑的双丰收,成为现象级影视作品。观众边看边学习,学到不少理论知识,但是也发现一些值得商榷的常识问题。现梳理出来,仅供大家讨论。
政治理论常识
第4集火灾现场,祁同伟说政府依法执政,群众依法维权,这是个常识性错误。
更正:准确说法应该是政府依法行政。党才是依法执政。
党委议事常识
第9集,沙瑞金在省委常委会议上,冻结了百余位干部的任命决议的同时,沙瑞金针对侯亮平的任命,提出了特别议项,直指侯亮平是最高检派来的,带有重要使命前来汉东,所以他特批侯亮平先到岗上任,再走任职审批程序。沙瑞金提出侯亮平的任命之后,让常委会各级干部投票表决,终得大家一致同意,批准侯亮平的任职。
更正: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沙瑞金书记违反了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作为一把手,他率先表达了态度,举起了手。按照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的设计,在某一部门党委(党组)成员的决策会议上,发言被分解为不同顺序:首先由需讨论研究事项的分管党委(党组)成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其次分别由其他党委(党组)成员作表态发言;一把手则在最后即末位综合归纳集中与会成员的意见。如果一把手先发表意见,往往其他成员会顺着说,或论证主要领导意见的正确。一把手的意见成为讨论和决策的定调之言。这样就会压制不同意见的发表,影响了民主气氛,损害了民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