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快播案颇受大家关注,在上周五的开审中,快播CEO王欣不认罪,辩护人全程碾压公诉人引起了不少网友的热议,近日,国家网信办谈快播案,称网站需要对其传播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对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以及传播淫秽物品如何处罚进行了规定,且在这两部法律的基础上,我国还出台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二)》,对通过网络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如何进行处罚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解释。任何在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网站、提供淫秽色情信息服务者,都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快播案始末
2014年4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及相关部门移交的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线索后,公安部高度重视,实行挂牌督办。在前期深入侦查的基础上,公安部部署北京、广东等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依法查扣了一批服务器、电脑等涉案工具,先后抓获10余名涉案人员。
案发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欣潜逃至境外。为尽快将其缉捕归案,公安部协调国际刑警组织发布了红色通报。2014年8月8日,潜逃境外110天的王欣在韩国被抓获并被押解回国。2015年2月6日,海淀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快播公司及王欣等人提起公诉。
然而在庭审中,快播公司及4名高管均不认罪。
辩护律师认为,“公诉方的证据不能证明快播公司主动进行传播淫秽视频,因为快播公司也不可能主动传播,不具备发布、上传和搜索功能。视频搜索是通过搜索引擎进行的,绝大部分是百度,这是客观事实。淫秽视频的来源和快播公司无关。淫秽视频存在哪里?存在各个站长的服务器,不在快播网站。”
辩护人认为,公诉方给快播公司扣了很多帽子,公诉方说快播提供上传下载工具,“这是不对的,快播从没提供上传下载服务。”
对于公诉人质疑为什么快播不改进业务一事,辩护人反问,“为什么QQ和百度不去更改业务?不去终止微信业务,不去终止qq业务?因为技术是没有标签的!不能因为有人用菜刀杀人了,就说菜刀公司有罪。不能因为说有人用电脑犯罪,那就说电脑公司犯罪,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么社会必定大乱!”
辩护人认为,技术的发展带来的一些不良后果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这个不良后果就一定需要刑事手段处理吗?作为工具的开发者是不承担责任的。快播没有放任和传播淫秽视频,这个涉案的关键物证是服务器和视频本身,合议庭用了大量时间来讨论程序问题。
因此,辩护人表示,关键物证的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程序上也是错的。辩护人同时称,“做了这么多年律师,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想给被告人喊个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