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一对夫妻把3万现金落在一家小店里,没想到这3万现金却被店主错还给另一男子,真是好心办坏事,事关金钱,凡是还是要谨慎为好
6日晚7点过,林女士和丈夫下班回家,走到五小区公交站时,她特别想吃附近一家羊肉粉店的酸菜米粉。10多分钟后,两人先后吃完了米粉,丈夫说要去附近针灸,叫林女士先回家,然后就离开了羊肉粉店,紧接着林女士也拿起自己的包回了家。约半小时后,丈夫针灸完回到家,问起手提包的事,林女士才发现:手提包落在店里了。夫妻二人赶紧跑到羊肉粉店寻找,却被老板夏先生泼了一头冷水:“手提包已经拿给另外一个男子了。”
原来,当时林女士和丈夫坐在店中间的位置,有一名男子坐在靠墙的位置,等林女士二人走后,他便挪到林女士的位置。10多分钟后,男子吃完面起身离开,已经走出了店门。当时夏先生就站在门口,回头瞧见了座椅上的手提包,以为是男子的,便大声喊道:“师傅,你的包没拿起走!”“哦,我搞忘了……”男子在门口迟疑了一下,正要往回走,服务员胡大姐赶紧拿起手提包,上前递给了他,然后男子拿着包往桃源路方向走去。
不过,仅过了几分钟,在店门口煮米粉的刘大姐就发现了问题,“刚才那男子进店时,手里好像没拿包呀”。
回想起刚才男子迟疑的神情,夏先生越想越不对劲,赶紧调出店里的监控视频,才发现手提包的主人是林女士。想到男子没走多久,夏先生和店里的3个服务员便出去分头追,“我在昌龙路、光电路一带找了20多分钟,还是没发现他”。
没过多久,真正的失主林女士和丈夫就赶到了店里。
“丢失的是一个男士的黑色牛皮包,里面装有3万元现金,是当天下午找朋友借的,准备做生意。”林女士说,除现金外,包里还有丈夫的身份证、驾驶证、多张银行卡以及家里的钥匙。
“那个男子有五六十岁,微胖,秃顶严重,说的是重庆话,吃饭时他就看见了座椅上的包,还不时扭头看看周围情况。”夏先生说,这个男子看上去比较面生,不像是经常来店里的。
律师说法
男子冒领涉嫌侵占 老板有一定过错
商报义工、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的潘兴旺律师认为,男子的行为不算偷盗,但他明知不是自己的东西却认领,将手提包及里面的贵重物品据为己有,存在侵占的故意,属于侵占行为。失主林女士可以要求返还,如果男子拒不返还,则涉嫌构成侵占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餐馆老板好心办坏事,将包还错了人,故餐馆老板在此事中也存在一定过错。“当他发现包时,应进一步确认包的主人,核实认领者的身份,有必要记下认领者的身份证号码或电话号码。”潘兴旺律师表示,如果林女士不能追回自己的包,餐馆老板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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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钱包归还他人本是好事一件,但是也有可能好心办坏事。导演姜某在东直门一餐厅吃饭将LV包丢失,此后被他人冒领,包里的女演员MV素材和现金、银行卡也一并被领走,遂起诉索赔损失4.7万余元。昨天上午,东城法院一审宣判,认定餐厅有过失,酌定餐厅赔偿姜某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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