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发生后,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9·12”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由于来往该美发店的多为流动人员,且案发现场除了疑似嫌疑人的血迹之外,并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所以尽管专案组民警开展了大量的走访调查,但始终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案件侦破工作也一直没有进展。
今年5月4日,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最近因盗窃被泰安市东平县警方抓获并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月的血液,与 “9·12”故意杀人案现场遗留血液相同。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奔赴东平县,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于5月6日将宋某月抓获并押解回济。
潜逃12年,嫌疑人每天度日如年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宋某月(男,33岁,泰安市东平县人)对其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宋某月交代,他杀人后沿大明湖逃跑,以后先后逃窜至福建、大连、东营等地打工,2010年前后返回泰安老家结婚生子。宋某月自称后悔不及,这些年来他完全没有心思赚钱,每天度日如年,自己一时冲动,不但害了死者,也害了自己和家人。他表示自己犯了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最放心不下自己7岁的女儿,这些事他也从来没有跟妻子和其他人说过。
宋某月称,12年来,他一直不敢再踏上济南的地面。逃亡12年的宋某月自认为“平安无事”,返回原籍泰安市东平县打工,最近因为盗窃被当地警方抓获,进而使得12年前的杀人罪行水落石出。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月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天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