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家现不雅购物照 女子裸体逛商场画面太美不敢看

  • 发表时间:2020-06-23 15:38 | 优美女人网(www.umelady.com) | 点击数:
  • 2014年8月19日,“无秘”上出现一则消息,称“一个北京IT大佬开房吸毒被抓,有媒体记者已经确认”。在该条消息下,引发了很多网友的猜测。此后,无秘团队通过微博回应“北京大佬吸毒事件”称,该内容由无秘平台传出,目前已做删除处理,并已经警告原作者。

    2014年,演员白百合起诉称,无秘上有人发布了一段名为“白百合在奢侈品店顺东西被发现了”的文字截图,且随后被山东一家网站使用并广泛传播。白百合将无秘运营方深圳二木公司和该网站诉上法庭,朝阳区法院受理此案。2015年1月7日,法院认定涉事网站败诉,赔款致歉,但针对无秘方面的连带责任不予支持。

    判决书写道,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现无证据证明深圳二木公司明知匿名用户所发表的文字侵权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故白雪(白百合)要求深圳二木公司与山东舜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针对此次事件,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无秘”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中介义务,对用户利用平台发布欺诈信息等情况引起的纠纷或不良后果,应该基于合同关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另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其发布的欺诈信息未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应认为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应依照其过错程度,在相应责任范围内,赔偿他人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

    被“人肉”当事人如何维权?

    暂无针对人肉搜索法规;可起诉发帖人和相关平台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高此前接受采访时介绍,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人肉搜索的法律规范。

    刘高说,侵犯他人隐私权依据损害程度可构成普通民事侵权和刑事诽谤罪。如果是民事侵权,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的,依据被侵犯者的名誉和隐私损害程度酌定赔偿数额和公开道歉。如果构成侮辱、诽谤罪的,最多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说,被人肉者可以通知网络平台删除有关内容,要求网络平台向其公开直接侵权人的身份资料情况,起诉直接的侵权人,即发帖人。如果网络平台存在不删除、不提供信息情况或者认为网络平台存在明知而故意放纵的情况,可以连同网络平台一同起诉。

    针对此事件,主要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和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目前法律无规定,一般在个案中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合适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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