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时许,北京警方联系微博发布者,表示此类图片不宜网上传播,建议其删除。目前该组图片已被删除。
第二组不雅照出现在某网站的热榜上,标题为《【NSFW,其实是武汉宜家】我也终于知道为什么北京人这么喜欢逛宜家了……?》
这组不雅照共三张,依然是一位长发女子,女子全身赤裸站在展间或坐在床上,在女子身后,一位顾客背对镜头。
对于这组照片的拍摄,有网友称是“裹着大衣,趁没人注意赶紧脱了拍”。关于图片来源,有网友留言称是来自一个已被屏蔽的涉黄网站上,原图发布者没想到这照片火了,已经将原帖删除。
宜家回应否认炒作已报警
今天下午,宜家回应此事称,照片不是在四元桥店拍摄,北京两个宜家店内都没有发生此事。
宜家还表示,关于网上出现的宜家商场及样板间内不雅照一事,绝非网上所说,宜家在为新店开业炒作,并表示宜家中国非常重视此事,已经在第一时间向国家有关部门报警。
1散播他人不雅照片,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要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散播的属于淫 照 淫 片就是犯罪行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