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7月4日上午,榆林中院公布了新一期的老赖名单,其中一张老赖的照片格外引人关注,这张照片为黑白照片,似乎是一张小学学生的毕业照。昨晚,榆林市中院回应称,工作存在疏漏。
7月4日上午,榆林中院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组失信老赖的信息,其中包括执行标的、失信者个人照片等信息,其中一张学生照片引起网友格外关注:失信被执行人为石殷瑜,从信息上可看到,其1981年出生,今年35岁。有网友质疑,这样的曝光能否达到目的,法院这样的做法涉嫌包庇这个老赖,做法值得怀疑。
对此,榆林中院相关负责人向华商报记者表示,7月4日上午,该院发布了《榆林市第六批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四)》,名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石殷瑜的照片(学生照)来源于户籍系统,此照片确系其本人早年所照。由于查不到其第二代身份证信息和其他近照,暂采用了石殷瑜在户籍系统里的唯一能查到的这张照片。
照片发布后,有网友评论,曝光其学生时期的照片很难达到曝光目的,通过这张照片要辨认出石殷瑜现在的样子的确有困难,“很难达到我们曝光的目的,这确实是我们的工作疏漏,请广大网友谅解!今后我们将依法通过各种手段,完善这项工作,避免类似情况发生。”该负责人表示。
链接
8月起“老赖” 将公开曝光 社会各界查询监督
记者日前获悉,《温州市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包括自然人、法人在内的各类失信行为主体将被公开披露、联合惩戒,社会各界均可对“老赖”进行查询、监督。
根据《办法》规定,失信黑名单由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其监管职能依法予以认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同时,对失信黑名单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事后告知和惩戒等作出明确规定。在黑名单出台以后,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及时通过“温州信用网”(官方平台)、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部门公告等进行公开披露,披露的内容涵盖失信行为主体的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主要失信事实、失信行为类型、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多个方面,身为自然人的失信主体则将被披露姓名、性别、年龄、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
针对被纳入黑名单的失信行为主体,行政机关、职能管理部门、公用事业单位、行业服务机构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定期检验、财政资金使用等工作中,必须依法查询市失信黑名单数据库,按各自职能实施联合惩戒。同时,提倡社会各界在开展信用交易或其他活动过程中,查询失信企业黑名单数据库,降低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