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孕妇地铁喝水被罚”新闻事件引网友热议,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到底该不该罚呢?
因为在地铁上喝了一口柠檬水,一位孕妇被开出了一张罚单。微博网友“窦窦戈”向我们反映,她怀孕四个月了。有孕吐反应,带了柠檬水。昨天在元通站上地铁,快到集庆门站的时候喝了口水,结果就被开了张罚单。网友“窦窦戈”表示,这张罚单只是书面警告,没有罚款,地铁禁止饮食的规定,她非常理解。不过,她确实是身体不太舒服才喝水的,可能这问题出在了沟通上,忘记解释自己是孕妇这种特殊情况了。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38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其中“饮”指的就是喝水、喝饮料等。工作人员介绍,因为饮品易洒,如果泼洒到车厢内部,地面湿滑,容易摔倒,也会因此滋生蟑螂、鼠害。
南京地铁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斌说,如果市民确实是因为天气炎热口渴了,需要饮水或者吃冷饮,可以在站台或者站厅解决。另外我们现场工作人员会随身携带餐巾纸和塑料袋,如果乘客携带一些饮料等容易抛洒滴漏的食品上车的时候,可以向工作人员询问索要。
记者了解到,一般情况下,这类罚单并不会对市民产生任何影响,仅起到警告作用。不过,如果情节严重并且拒不配合执法,将有可能被记录在个人信用系统中。执法人员希望,市民能够主动遵守条例规定,爱护地铁环境,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地铁工作人员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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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物品不能带进地铁站
编者按:地铁已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不可或缺工具,地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安全工作决不能掉以轻心。为此,信息时报与地铁公司联合推出“悠悠坐地铁讲安全”专栏,分五期介绍搭乘地铁的安全常识,包括禁止携带的物品、安全出行的注意事项、应急设备的使用、遇到异常情况的应对及隧道疏散的要点。本期内容介绍哪些物品不可以进入地铁站。
从进入地铁站那一刻起,地铁就对安全有了要求:哪些物品可以带进站?哪些物品存在危害不可以带进站?经常乘坐地铁的市民,不妨听听“悠悠”的介绍,一起了解一下地铁禁带物品清单吧。
1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包括公务用枪、民用枪、军械、警械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枪支、械具以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 爆炸物品类,包括弹药、爆破器材、烟火制品以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3 弓弩和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4 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汽油、煤油、喷雾剂、酒精、松香、油漆、双氧水、液化石油气、溶剂油、雷管、炸药、烟花爆竹等。
5 毒害品,包括剧毒化学品,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毒害品,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6 腐蚀性物品,包括强酸、强碱和其他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蚀品。
7放射性物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8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乘客携带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