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广西发生一起拐卖儿童事件,然而令人惊讶的是犯罪嫌疑人不是陌生人,而是孩子的亲生母亲,据说这么狠心母亲卖完2个女儿,竟然当着女儿的面数钱,简直是丧尽天良。
女子卖女儿当面数钱
广西横县女子龙某以1.9万卖掉小女儿,又以1.3万卖掉大女儿。卖大女儿时,龙某甚至当着女儿的面数钱。法院认为龙某犯拐卖儿童罪,罪名成立,处于哺乳期的龙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警方追回两个孩子,交由孩子父亲抚养。
据南宁电视台消息,广西横县女子龙某以1.9万元卖掉小女儿,又以1.3万元卖掉大女儿。卖大女儿时,龙某甚至当着女儿的面数钱。
女子卖女儿当面数钱
法院认为龙某犯拐卖儿童罪,罪名成立,处于哺乳期的龙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警方追回两个孩子,交由孩子父亲抚养。
横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母亲拐卖亲生女儿的案件
7月20日,横县法院对一起母亲拐卖亲生女儿的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龙某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女子卖女儿当面数钱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龙某某与苏某某于2008年开始同居生活,于2011年生育长女苏某甲,2013年生育次女苏某乙。后因感情不和,龙某某欲出卖苏某甲和苏某乙后离开苏某某。2014年农历11月某天中午,龙某某在宾阳县甘棠镇甘棠铸造厂客运站候车室内将苏某乙卖给韦某甲,得款19000元,后苏某乙由韦某甲抚养;同年农历12月某天下午,龙某某在横县校椅镇校椅村委华强木业有限公司斜对面的工棚处将苏某甲卖给韦某乙,得款13000元,后苏某甲由韦某乙抚养。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苏某甲、苏某乙解救交由苏某某抚养。
另查明,2015年4月23日,被告人龙某某得知苏某某寻找女儿后,于当日将苏某某带到韦某乙位于横县校椅镇校椅北街的出租屋找到苏某甲。随后,苏某某报警。龙某某明知苏某某报警仍留在解救苏某甲的现场,在公安机关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述自己出卖苏某甲、苏某乙的犯罪事实。同月28日,被告人龙某某按民警要求电话联系韦某甲见面,随后,民警将韦某甲带回调查并从韦某甲家中解救苏某乙。
横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龙某某以出卖为目的,将自己亲生的两名幼女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龙某某犯拐卖儿童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龙某某明知他人报警仍留在现场,在公安机关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述自己拐卖苏某甲、苏某乙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龙某某协助解救被拐卖儿童,被拐卖儿童已交由她们的父亲抚养,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龙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本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鉴于龙某某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积极协助解救被拐卖儿童,有明显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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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 女友和其他男人同居
苏某住在宾阳县甘棠镇一偏僻的山村。平时,他外出打工挣钱。2008年初,经朋友介绍,他与宾阳县城一名35岁的离异女子龙某相识,龙某带有一个女儿,名叫小花(化名)。苏某就和龙某同居生活,却一直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几年来,龙某为苏某生下两个女儿,大的小梅(化名)今年约3岁,小女儿小雪(化名)1岁多。两人养着3个女儿,虽然生活过得不算富裕,但还过得去。
去年底,两人开始因为琐事而吵架,龙某带着3个孩子出走。苏某以为龙某带孩子回娘家,就没有在意。4个月过去了,苏某仍不见龙某回来,便打龙某的电话,却始终打不通。他来到龙某的老家,仍未找到对方的踪影。龙某的母亲说,龙某一直都没回来过。
苏某四处寻找,并托人打听消息。几天后,他得到一个气愤不已的消息——女友龙某居然和横县校椅镇一男子同居了。他决定上门找回自己的亲生女儿。
狠心 卖掉亲生女还赌债
4月23日,苏某来到横县校椅镇龙某目前的住所,未能见到龙某和孩子。他怀疑自己的两个女儿出事了,立即向校椅镇派出所报案。不久,龙某主动给苏某打来电话称,她已经将小梅和小雪卖掉了。听闻这个消息,苏某如遭晴天霹雳,遂将情况反馈给民警。
民警将嫌疑人龙某传唤到派出所调查。龙某交代称,今年初,苏某指责她擅自到银行取钱花,引发两人口角,苏某甚至动手打她。于是,她趁苏某外出打工,偷偷将小女儿带出来卖了1.9万元,后又将大女儿卖了1.3万元。而大点的小花,则一直跟着龙某生活。
谈及如何处理卖孩子的钱时,龙某称,之前她嗜好赌博,欠下3万元赌债。其实,她卖孩子就是为了还赌债。今年2月份,她卖掉第一个孩子后,偿还了部分赌债,其余的钱继续用于赌博,很快挥霍完了。没钱了,她又卖了大女儿,将钱用于还赌债。
震惊 当女儿面数钱
办案民警担心买家将这两个孩子转移或卖掉,立即开展解救工作。据了解,龙某将大女儿小梅卖给横县校椅镇上的居民韦某,将小女儿小雪卖给宾阳县一个名为“三姐”的妇女。虽然她不知道“三姐”的真实姓名,但一直保存着对方的联系电话。
4月28日,根据龙某的指引,民警来到韦某家,将苏某的大女儿小梅解救出来。龙某本想抱抱小梅,却发现小梅对自己不理不睬,反而投向父亲的怀抱。她猜测小梅可能厌恶她,自己也心生愧疚,流出悔恨的眼泪。
为证明自己买来小梅花过钱,韦某出示了一个记录着交易孩子过程的录像。录像显示:韦某将一沓百元钞票交给龙某后,说着哄小梅的话。但小梅没有理会韦某,而是跑到母亲身旁蹲下,看着母亲一张一张地数钱。龙某仔细查看韦某给的每一张钱,生怕收到假钱。“刚从银行取出来的,没有假的。”韦某在一旁说。
解救 警方救出第二名女孩
之后,民警带着嫌疑人龙某,驱车赶到宾阳县,营救被卖的小雪。民警让龙某打电话给“三姐”,谎称送来孩子的出生证明,方便“三姐”为所买的孩子上户口。在宾阳汽车站附近一巷子,“三姐”现身,民警将其控制。据查,“三姐”姓金,约50岁,住在宾阳县宾州镇某村。随后,民警来到金某的住处,将被卖的小雪解救出来。当时,金某的丈夫在照顾小雪,看见民警到场后,感慨地说“我就知道早晚会出事”。
谈及买孩子的原因时,金某称,她曾和龙某在宾阳一起工作过几个月,彼此留下了联系电话。前段时间,她听说龙某要卖小孩,就主动联系对方买孩子。她只有一个儿子,且在外地读大学。她觉得儿子大了,肯定会到外面闯,就想买一个小女孩,当做自己的女儿抚养。“龙某卖孩子时说自己想生个儿子,不想养女儿。她看我很想买她女儿,不断提高价格,从报价1.6万涨了3次价,最后的价格为1.9万元。”金某称。
此后,办案民警将小梅和小雪交由苏某暂时照料。
下场 过了哺乳期将进看守所
据了解,龙某目前已经怀孕3个多月。根据相关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办案民警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怀有身孕的犯罪嫌疑人,警方不能采取羁押措施。目前,警方对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龙某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待她生下小孩且过了哺乳期,再将其收押到看守所。
那么,如何处置买孩子的金某和韦某呢?办案民警称,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金某和韦某买小孩后悉心进行照顾,且不阻碍公安机关解救被卖的小孩。警方对这两人进行批评教育,下一步如何处理,还要看这两人的悔罪态度以及其他方面的表现。
对于解救出来的小梅和小雪,警方调查后基本确认她们是苏某的孩子,但还须做亲子鉴定,待结果确认后再正式将孩子移交给苏某抚养。目前,苏某正在等待亲子鉴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