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国游客在出游过程中发生的不文明行为,条例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不文明行为的,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将旅游者的
相关信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向公安、海关、检验检疫、边检、交通、金融等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及有关经营者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经营者可以根据职责权限在征信系统中记录,以及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
旅行社强迫购物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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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措施执行有难度
记者了解到,国家旅游局近年来已经公布了几批不文明游客的黑名单。而此次新规定中关于限制出游、乘坐航班等惩戒内容明显更加细化。刘思敏表示,国家旅游局、民航等相关部门此前都出台了关于不文明游客的惩戒措施,但具体实施起来会有一定难度。乘坐航班方面还可以和民航部门的名单进行联动,但限制出游方面,旅游主管部门只能通过告知旅行社的方式来执行。不过游客如果采取自由行的方式,其他相关部门是否能够联动执行还需要看具体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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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客人需随身携带安全信息卡
近期,世界各地安全事故频发,不少游客因此受到影响。因此,条例此次还新增了关于确保出游安全的相关规定。其中规定,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应当制作安全信息卡。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姓名、出境证件号码和国籍,以及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使用中文和目的地官方语言(或者英文)填写。旅行社应当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随身携带,并告知其自行填写血型、过敏药物和重大疾病等信息。
而遇到突发事件或者涉旅安全事故发生后,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向旅游及相关部门报告,在境外发生的,还应当报告我国驻外机构、当地警方;同时加强对旅游者的风险提示,自行或者根据旅游主管部门、有关机构的要求,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调整或者中止行程,以及撤离风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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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旅行社已有安防措施
对于出游安全问题,中青旅遨游网首席品牌官徐晓磊表示,此次条例的新规定更多是让中小旅行社在操作上有一个标准,而大型旅行社其实已经有了相类似的安全防范措施。“游客在出团前信息便已经录入后台系统,同时游客还会收到导游、领队、后方的相关服务人员的联系方式,而且前端和后台的信息是相通的,所以即使游客在出行中,他们的信息不论是带团的人员还是旅行社后台都能随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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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信息旅游网站也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