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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男性朋友外出旅行3天未归 怕老公起疑心竟假报警称被劫持
近日,家住东川区的女子谢某,与一个男性朋友相约旅行,为了回去能给老公一个“满意”的说法,竟然说自己被劫持,还让老公报了警,企图让警察来帮她圆谎,最终谎言不攻自破。
2日上午10时左右,会泽县公安局大海派出所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昆明市东川区的李某报案称,其妻子谢某被人劫持,现正乘坐一辆牌号为云A 的黑色轿车从会泽出发驶向大海方向,要求大海派出所立即出警处置。接到指令后,大海派出所民警立即到省道S207会阿线大海乡草山岔路口设卡拦截,并于10时30分拦截到这辆云A牌照的黑色小轿车。
当轿车停下后,民警见车上坐着一男一女和一个小孩,男的负责开车,女的抱着小孩坐在副驾驶位上。面对民警的盘问,一男一女自称是夫妻,当民警要求出示结婚证时,两人顿时神色慌张起来,拒绝出示证件。见到此景与报案人所说的情况大相径庭,女子不但不说被人劫持,反而说自己与车上的男人是夫妻关系,这让出警民警一头雾水。
为查清事情真相,民警立即将车上人员带至大海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经了解,车上坐着的女子正是警情中“被劫持”的谢某,已婚,今年29岁,车上的小孩是她儿子。三个多月前,她与车上的男子赵某(27岁,东川区人)两人在东川区认识。相识不久,两人就相约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就在三天前,谢某在没有告知丈夫自己去向的情况下,就带子孩子与赵某驾车从东川出发,先后到会泽、昭通等地旅游。三天的旅程结束后,两人从会泽驾车返回东川。在路途中,赵某并未对她实施殴打、威逼等恐吓措施,只是她想着自己出门3天了,并没有告诉丈夫去向,担心回到家与丈夫发生矛盾,便悄悄发短信慌称在会泽被人劫持,并要求丈夫报警。
调查清楚真实情况后,民警对谢某和赵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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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警情如何处罚
谎报警情最高可拘留10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谎报警情,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旦报假警引起大恐慌,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要追究报警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