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已经带给这个家庭沉重的打击,然后随后一个更大的噩耗也降临到他们身上。去年6月,市人民医院检验报告单显示,小宝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待复查。同年7月8日,小宝被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为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真正被确诊的那一刻,简直是个晴天霹雳,感觉没有了希望”,小宝的母亲说,她不敢想象孩子还这么小怎么会得了艾滋病。随后,小宝的父母均做了HIV抗体筛查,经检测,小宝的父母均不是艾滋病毒携带者。
小宝的母亲称,既然父母都不是病毒携带者,而且孩子还这么小,也不可能存在性行为,就只有通过血液感染了,现在医院都是用一次性的针管,也就输血会被感染,“从小到大,孩子就输血过一次,也就是出车祸后输的血”。据了解,当年小宝在市人民医院做手术时输血4袋,4袋血液均是市中心血站提供,血液制品由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因认为血液有问题,小宝的父母将市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及血液制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15万余元。
上个月18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小宝在确定感染艾滋病毒时只有8岁,可排除性传播这一途径。又根据小宝父母的艾滋病毒抗体检测均呈阴性这一事实,可以排除母婴传播这一途径。法院认为,排除上述两种可能性后,传播途径只能是血液传播。因此,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如果各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小宝感染与其无关,则应推定小宝感染艾滋病毒与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