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小朋友举牌算公益?
商家委托“朋友”制作广告视频,公益才是目的?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早在淘宝商家销售这类举牌视频前,已有不少快手平台上的在非华人主播,开始制作并出售此类视频。
8月6日,北青报记者随机联系多名在非洲工作,在“作品”中发布“非洲小朋友举牌打广告”视频的主播,询问是否可以合作。其中一名在赞比亚工作的华人回复称,北青报记者可以做她在国内的代理,“好几个淘宝商家都是我的代理,每天都能接100多单,接单之后,编好序号和每条视频的文字发给我,我拿到之后再集中去拍。”
她介绍,每条视频中,能保证出现15名非洲小朋友,通常24小时之内就能拍完发送到代理手中,而视频中的“喊话”内容,“只要不是骂人的话都可以”。
问及每条视频的收费,她表示,如果一次性提供的订单数不超过10条,则每条收费100元,如果超过10条,价格将降至90元一条。“我还要开车去贫民窟,油费、买黑板、粉笔的钱都包含在里面。都是互相挣钱嘛,你接的单多自然就挣得多。”但她表示,每次拍完一组视频,会给孩子们买一些零食或者给每人(约合人民币)几块钱,当做报酬。
一条“非洲小朋友举牌”视频,出镜的小朋友们得到零食或几块钱,拍摄视频的在非华人获取90元,但转而到淘宝上,则被商家翻倍出售。对此,有负责推广视频的代理商承认:“做一条视频,花在孩子身上的钱是很少的,大部分钱还是被拍摄者和商家拿走了。”
涉嫌违反新广告法新广告法如何规定?
在调查中,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添加一些商家的微信后,他们会晒出自己此前制作的一些“非洲小朋友举牌”视频。这些视频中,有一部分涉及不雅词汇,或宣传疑似涉黄的直播间、微信号等,而一些产品推广的标语中,则出现了“最高级”、“最佳”、“最强”、“非洲人都知道”等词汇。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中,将广告定义为“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同时,首次将自然人与法人或者组织并列,作为广告的经营、发布主体。这一变化意味着,个人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的商品推广信息,也属于“广告”范畴,同样需要遵守《广告法》规定。
昨日,淘宝客服就部分商家可能涉嫌违反新广告法中的相关规定回应称,其“违反淘宝网的正常交易秩序等,将受到相应处罚”。
网友热议:
叶子i977:回复@双蛇全自动乒乓球发球机:网友们生气的不是几包零食吧 如果说一开始就说好了拍视频给几包零食 那谁都没的说什么,关键是说好拍个视频给220,结果那些人只给非洲人几包零食…骗人说做公益来为自己谋取利益
冷衣明月心:怎么说这种行为呢,至少非洲小孩从中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至于我们顾虑的,在那种贫困的地方人家根本不会考虑。
宝少女记:这些孩子可能并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却被当成了商机
石小雨啦啦啦:仙本那的马步岛基本都是无国籍的小盆友,生活状态不好,有人看觉得很可怜,直接给小孩子派钱,一块两块,被制止,说你这样会助长他们不劳而获的心态。赚钱无可厚非,没有伤害,没有羞辱,正常商业行为。小朋友有所劳有所得,收入符合当地收入不挺好么
tifwang:这些孩子只需要举个牌子就可以得到零花钱,这不是一件双赢的事吗?只是因为组织者赚到大头就打击,真是吃饱了撑的。在我看来这真是实实在在的慈善,比直接给孩子钱善良多了,至少孩子不会把不劳而获当成普遍规律而影响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