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福建一村委规定“外嫁女”子女不享受村福利
因不服村委会规定“外嫁女”子女不再享村福利待遇,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凤尾村“外嫁女”子女代表卢景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上法庭。2016年8月25日,连江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景系该村的村民,应与该村村民享有同等的村民待遇,村委会规定“外嫁女的子女一律不得享村福利补助金”的内容具有歧视性,侵害了卢景的合法权益,判决撤销该条村规。官司虽然赢了半年多,但村委会以“法院没有明确判决支付给你们福利金”为由,拒不支付给其集体福利待遇补助金。
2017年2月15日,当地镇领导表示会尽快积极推进解决此事。
点评:
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凤尾村的“外嫁女”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法院也主持了公道正义。然而,村委会却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媒体报道后,镇里领导做出了“尽快积极推进解决此事”的表态,但愿此言不虚。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然而,一些地方的村规民约或村民决议,却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公然剥夺本村女性村民,尤其是已婚女性应该享有的村民福利待遇。
10、 经济学家罗斯高呼吁农村妈妈回家
9月15日,美国发展经济学家罗斯高在演讲中呼吁“妈妈回家”。对中国中西部贫困农村儿童进行了长达十几年的调研之后,他发现,这些孩子正在面临由教育程度低、营养不良和陪伴缺乏等因素造成的认知能力低下,其中有63%的人一天高中都没上过,这会严重影响中国后备劳动力的素质,制约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对此,他开出的“药方”是,让农村妈妈回家,在孩子0-3岁期间——也就是所谓的大脑发育最关键的1000天内——陪在孩子身边。他用科学的测量、统计和大量扎实的数据说明了两个结论:一、农村孩子普遍缺乏有质量的照料;二、这种照料应该由母亲来提供,或者说,只能以牺牲母亲的就业来实现。
点评:
罗斯高教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建议是真诚的,然而,当《农村儿童的发展怎样影响未来中国》的长篇演讲最终定格在“让妈妈回农村照顾孩子”时,一股浓浓的LOW味还是扑面而来。谁规定孩子一定要由妈妈照顾?农村妇女地位的提升,原因多种多样,但冲破家庭的羁绊走向社会,到城市务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当已经觉醒过来的女性在互联网上用“丧偶式育儿”来嘲讽父亲的缺位时,罗斯高教授的建议不引发争论才怪。
然而,中国式“男高女低”的家庭结构,又似乎在证明着罗斯高教授的建议似乎符合中国国情,多数家庭中男性比女性收入高,一旦家庭内部必须有一个人做出牺牲照顾孩子,十之八九就是那个收入低的女性。让罗斯高教授改变观念应该难度不大,但要改变这种不利于女性的家庭结构,恐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