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应出台具体的反性骚扰条例,触犯即“拉黑”
在湖南妇女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曹薇薇看来,中南大学对于该起事件的坚决处理态度值得肯定,“从2014年至2017年,媒体公开报道过的高校性骚扰事件就有10多起,其中只有部分案件学校给出了处理结果,但还有1/3查无后续。”
全国妇联一项针对北京、南京等城市15所高校大学生的调查发现,经历过不同形式性骚扰的女性比例达到57%。象牙塔中,并非只有圣洁。
曹薇薇认为,在高校师生关系中,学生地位相对于教师处于弱势。因此,教师在师生私下交往中必须严格约束自己行为,学校更应该承担防范性骚扰义务。但是实践中,很多学校并没有积极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如忽视站出来的性骚扰受害者,或没有注重保护其隐私,造成二次伤害。
“在国外发达国家,性侵扰的预防和惩治主要通过行业规范来实现。大到整个教育行业,小到学校个体,都制定了完整的性骚扰预防和惩治措施。”
据了解,我国教育行业目前尚未建立类似的体制。教育部颁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也仅明确禁止老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曹薇薇建议,针对校园性骚扰,法律可以“稍微作出一点改变”。如促进学校和行业出台反性骚扰条例,并给出一些指导。在行业反性骚扰条例的制定上,要足够具体,一旦触犯红线,就有可能被行业内“拉黑”。
(截图来自中南大学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