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名决定了层次?
高校更名时为何频频选择去掉“职业”两个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校名并不单是一个名称,其中的每个字眼,都可能为学校带来不同的社会评价。
看来,校名“大有讲究”,使用不同的字眼,往往会被部分人士贴上意味深长的标签。
比如,普通本科学校的名称,分为“学院”和“大学”。根据现行规则,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在学科与专业方面,称为学院的,应该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而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
在师资队伍方面,称为学院的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一般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30%,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10人。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此外,在教学与科研水平方面,称为大学的,要求也相对更高。
但是,是否升为本科院校时就必然应该去掉“职业”或“职业技术”等字眼?记者并未查询到这方面的规定。在现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中,也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毫无疑问,社会上,一部分人对有着“职业”字眼的学校,或许存在一些偏见。但在职业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职业教育创下极高的就业率和口碑的背景下,一所本科层次的学校,有没有“职业”之名,真有想象的那么重要吗?
或许,答案在风中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