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认的儿子哪里寻亲?
可是,重庆警方在2018年出具的《鉴定文书》又明确写着:周文斌与周鹏鹏“亲权关系不成立”。
“周鹏鹏我当亲生儿子养了22年,现在告诉我,当年的亲子鉴定报告错了?这太荒唐了。”王小琴说。
那么王小琴错认了22年的“亲生儿子”又是谁的儿子?他的亲生妈妈又在哪里?如果他知道了,他也要去寻亲吗?去哪里寻找?
周鹏鹏至今不知道此事,他在外地工作,没有看到新闻报道,王小琴也没有告诉他。王小琴编了个理由,周鹏鹏最近回重庆采了血。
王小琴同意报道此事,但希望记者不要采访周鹏鹏。“我会慢慢告诉他的,但我不希望别人去打扰他。”
王小琴考虑申请赔偿
王小琴说,过了年,她要考虑向当年做亲子鉴定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对我和周文斌,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伤害太大了。爷爷和外公到去世也没有见到亲生孙子,奶奶身体不好,至今不敢告诉她。”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黄自强律师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主要适用于对人身和财产造成了直接侵害的案件,比如错判入狱、错误冻结财产等等,但本案是法院内设鉴定机构出具了一份错误的亲子鉴定报告,应该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内,也没有先例。”
“但本案当事人与法院之间有一份收据,当年亲子鉴定,当事人是付费了的,双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这份收据就是合同关系的证明。那么,我认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赔偿损失,要求赔偿多年抚养儿子所支付的费用。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