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取16次100元 据报道,近日,江苏一位老人到银行取钱,等了40多分钟老人非常生气, 就一次次取100元,后在他人劝说下,老人才把余下的钱一次取了。出银行后,老人发现银行竟多给了5000元,又返回把钱还给银行,被网友称赞。
15日,江苏沭阳一位老人到银行取钱,等了40多分钟才叫到自己的号,老人非常生气。轮到他取钱时,他故意为难银行,一次取100元,取了16笔后,银行的工作人员这时赶紧向老人解释说,有个窗口的工作人员去参加会议了,所以人手比较紧张,造成老人等候时间太长,请老人能够理解。在他人及银行的劝说下,老人才把余下的钱一次取了。然后也没有查看钱,直接拿着钱走人了。
出银行后,老人发现银行竟多给了5000元,于是老人立即返回把钱还了。老人取16次100元教训银行又不贪图多出的钱,网友纷纷为老人点赞。
网友热议
Mr_王1986:5000元是给老人下的一个套,可惜没有成功。
JAY尊初心綸是本命:配图最高,然而现实在我国是这样式儿的:钱少了是你自己没确认好,与本行无关。钱多了,你不主动换回来小心等着被关。
Haiwe:如果老头真拿走了,银行应该就可以告老头不当得利了吧
Aiger华氏451度:老爷子明白人啊!这怕是银行有备而来,不还就起诉你不当得利了吧
“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句话有何含义?是否说取少了钱或取多了钱,离柜后都不由银行负责呢?
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银行因失误操作而多给储户钱的案例中,储户取得的多余的钱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负有返还的义务,经银行催告后拒不返还,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可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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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储户取钱银行多给1万
市民小武到银行取钱,取款金额为50000元在办理过程中,因为银行工作人员疏忽大意给付了小武60000元,小武未清点便将钱装袋直接离开银行。银行在日终结账时发现短款10000元,于是银行要求小武退回多给的钱,但未果。
2014年11月13日,银行起诉小武不当得利。小武在开庭时看到银行的监控视频,承认了银行多给10000元的事实,并于当天将多给的钱退回银行。律师解释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得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一种法律关系。
这样的经历引发了不少储户的围观,有网友表示“这还好是银行多给了钱,要是少给了我们钱,那能不能要回来还是未知数呢”,这样的质疑也并非空穴来风,国内银行奉行的“离柜概不负责”的规矩,从目前来看是多为单项,顾客要是亏了,它有效;银行要是亏了,它无效。
如有同样遭遇 你应该这样做:
1、请大家做到“钱当面点清”,一般银行柜台前都会有这样的牌子“钱请当面点清,离柜不认”,但是这个提示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银行多给了钱,如果据为己有就构成了不当得利,银行确实有权拿回这笔钱。
2、大家在还钱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可以要求银行来承担。因为银行本身存在过错,作为储户应该确保自己的权益,这样的费用可以据理力争。
国内外处理方式差异大
无独有偶,这样的事情在国外也有发生。英国汉普郡的一台ATM机发生故障,取款时会出双倍现金,200多人闻讯赶来提款,导致银行被恶意取走100多万英镑。而银行方面表示不会追究顾客,当然银行不追究并不代表英国法律认可利用自动取款机故障多取现款。银行给出的说法是“这是银行的错误引起的事故,不会向取款的顾客追责。我方也不会追踪这些顾客,靠他们的良心觉得是否退款。”
同样由银行的失误导致的事件,外国银行的态度会相对“宽容”,当然不同的社会及市场环境也决定了一个企业是否有这样的担当,在国内银行垄断地位不可动摇,所谓的“霸王条款”也并不罕见,储户唯有严谨自身行为才能避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