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原浙江中港集团总裁丁庆平,昨天从西班牙被引渡回国,丁庆平因在加拿大生活缺钱,便勒索和他发生过关系的情人,还曾扬言:若不答应,便公布其性爱录像。
昨天上午11点多,丁庆平被两名警察押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这位原浙江中港集团总裁丁庆平,昨天从西班牙被引渡回国。这是中国警方首次成功从西班牙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
丁庆平早年从干工程起家,曾承揽了金华市政府办公大楼的装修工程,后来在金华市拿到了一块土地,从此步入房产开发领域。此后,丁在义乌、杭州、宁波等地都开发过地产项目。
警方资料显示,2007至2008年间,丁多次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贷款诈骗、合同诈骗、敲诈勒索等行为,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
2008年9月28日,丁庆平突然失联,在机场和妻子厉某卷巨款潜逃出境,留下了超过2亿的债务和烂尾楼盘。他带着家人踏上北美大陆,逃往加拿大,后辗转至西班牙。
丁庆平携家人从上海潜逃出境后来到加拿大。出去时,他通过洗钱,转出了部分资金。
在加拿大,丁庆平以投资方式办理了移民,由于当初有钱,从办理枫叶卡开始,最后加入了加拿大籍。但随后,丁的钱慢慢用完,因没有什么收入,生活出现了问题。和许多犯事的老板一样,丁庆平当红时身边萦绕着一群美女。在加拿大缺钱时,丁便把她们其中的一些约到香港等地,发生关系后,偷录下视频,进行敲诈,索要钱财,还曾扬言:若不答应,便公布其录像。
其实,丁庆平出逃后,浙江省和金华两级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放弃缉捕。由于丁的身份特殊,且加入了加拿大籍,整个抓捕过程,异常费时而艰难。2011年10月,公安部对丁庆平发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去年12月,警方通过国际警务合作提供了丁庆平的信息,西班牙警方就是根据这些信息,成功抓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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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人员鲜有被抓回,逍遥法外缘何而起
严立新:这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法律上存在障碍。由于外逃人员选择出逃的国家或地区通常都是那些监管宽松或者是与我国不友好的,为我国政府对他们实施抓捕前置了法律上以及技术上的障碍。贪官们常常以遭到政治迫害,政府侵害了他的人权为由,从而将经济问题政治化、刑事问题民事化等方法获取出逃目的国政府的外交庇护,逃避惩罚。
中国的第一个引渡条约是1993年与泰国签署的;与欧美国家的第一个引渡条约是与西班牙签署的。我国直到2000年才正式通过《引渡法》。2010年12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据该白皮书介绍,目前中国只与35个国家缔结了双边引渡条约,加入含有司法协助、引渡等内容的28项多边公约。还有许多国家尚未与中国签订双边引渡条约。这反过来凸显了中国与他国或国际反腐组织更多的达成国际合作,联手打击经济犯罪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第二,缉拿外逃人员回国接受法律惩处的执法成本过高。司法资源、执法资源是有限的。常常为了追捕回一个外逃人员,必须动用巨大的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和财政资源,也就是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大量投入。另外,由于司法管辖等问题,执行一个案子,常常旷日持久,如此,时间成本也难以承受。虽说打击犯罪也是积极有效的预防,且打击犯罪不能单从经济收益上去算账,但实际上,成本和收益往往成为困扰政府的一个实际问题。
第三,我国涉及央行、财政、公安、海关、税务、工商、检察院、法院等关键部门之间的综合信息网络尚未建立,条块分割,沟通不畅,信息不能有效有序共享,导致反贪腐的大网"网孔"过大,漏网之鱼过多。事前预防、事中打击和事后弥补皆存在较大缺陷。而如英国政府的SOCA(严重有组织犯罪署)所拥有的功能强大的Arena反洗钱信息系统却对全国2000多家机构开放,并特别注重搜集各机构对信息使用和犯罪打击的效用反馈情报,不断优化系统,提供完备服务。
第四,面广量大,力有不逮。假设本文开头部分所引的数据为实,那么,可以计算的是,我国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至2008年的十三年间,年均外逃1385人,人均携走4444万,年均流失人民币逾600亿。而如果按照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1993年至2005十二年间共抓回230人计算,平均一年才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