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就意味着,被砸大妈当时承受的冲击力,大约和2吨多重的物品产生的压力差不多。”这么大的冲击力,远超过一般人所能承受的极限。
大妈遭遇不幸谁来担责?
对于被砸大妈的不幸,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呢?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延表示,对于此类事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来说,跳楼的人是直接责任人。“跳楼的人将楼下的人、物砸伤、损毁,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耿延说,具体到昨天的这起跳楼事件,由于龚某已经死亡,那么就应该用他的遗产来赔偿周女士死亡的损失。
不过,还有一种特殊情况,跳楼者无须承担责任,那就是跳楼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比如孩子,比如死者患有精神疾病。”耿延表示,但这并不表示不需要负责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的损失,应由监护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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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8楼坠下身亡 过路男躲避不及被砸
江岸区天声街,一名年过八旬的婆婆从8楼家中跳下,不幸身亡。一名过路男子被她砸中,幸无大碍。住在15号楼的杨先生说,下午5点半左右,他从家中窗口突然看见,一名婆婆坐在对面8楼窗外的空调外机上。
杨先生和妻子从窗口大喊:“婆婆您有什么都别想不开!”可婆婆没搭理他们,先将一只拖鞋甩下了楼,接着又将拐杖扔下了楼,几个在下面玩的小孩急忙跑开。在杨先生打电话报警时,婆婆从8楼跳下。
居民们说,婆婆坠落时,还砸中了一名过路男子,幸好没有砸中要害。男子倒地后,很快自己坐了起来,后来被120急救人员送医。在现场,记者看到了婆婆的女儿,她说母亲姓陈,今年88岁,住在公安一村11号8楼。
由于年岁大了,母亲经常犯糊涂,一直由子女们轮流照顾。事发时,她正出门买东西,结果发生不幸。被砸受伤的刘先生说自己并非小区居民,是来小区内的岳母家吃晚饭的。当时他刚走到11号楼下,听见楼上似乎有物体掉下来,还以为是谁家丢垃圾,也没太在意。
结果没走几步,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砸中了,当时就跪倒在地上,腿也受了伤。之后才发现,砸到他的居然是一个坠楼的婆婆。医院检查发现,刘先生没有大碍。刘先生自己也感觉,只是腰部有些不适,没有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