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南京一4岁男孩因父母出门卖早点被反锁家中,醒来后找妈妈结果爬上窗户,从19楼坠下身亡,现场血迹斑斑。
2015年9月21日,早晨7点,在南京迈皋桥丁家庄燕歌园19栋,一名4岁男孩从19楼爬窗不慎坠楼身亡。
民警赶到时,小孩已经被邻居和赶回来的父母从一楼阳台抱了下来,当时120还没到,在征得家属的同意后,民警用警车连闯多个红灯送到院进行抢救,但由于伤势太重死亡。图为现场血迹。
据了解,父母都是安徽阜阳人,在附近做早点生意的,早上将小孩锁在家里,不料小孩醒来后,找妈妈,爬窗前从19楼坠下。
目前警方正在对坠楼原因调查之中。
最近孩子坠楼的事件频繁发生,家长们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
专家提醒,阳台、楼梯都是隐患所在
记者请教了浙工大建筑设计院的李工程师,他介绍说:“室内的孩子坠落隐患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缝隙过大的阳台栏杆,二是没有防护的飘窗,三是位于窗户边的桌子和床,四是公共楼梯。”
其实,为了预防可能的坠落意外,我国的国家住宅建筑规范对于阳台、楼梯栏杆的高度、分隔、间隙有着明确的规定——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米时,应有防护设施。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米。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米。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米。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米。楼梯井净宽大于0.11米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有些栏杆为了立面好看做得很花哨,造成了一些小孩可以踩上去的可踏面,其实是有潜在危险的。栏杆的高度应该以最低的可踏面为水平面算起,栏杆在60厘米以下是不允许有可踏面的,因为大点的孩子一步就能跨上去。”李工程师说这些标准在建筑的实际操作中应当得到严格执行。如果由于违反标准造成的意外伤害,应当追究设计院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