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诈骗的手段千奇百怪,有的利用高科技,有的仿造官方机构,然而靠炫富诈骗还是第一次听。据报道,吉林一女子就通过炫富从而诈骗了1100万。
今年7月21日,吉林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得知,辖区居民王女士遭遇了骗局。
王女士和丈夫都有还算不错的工作,还曾有一套位于松花江畔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在2013年年初,她应邀参加小学同学儿子的婚礼,当年并不出众的老同学郭某,称做化工生意,自己当老板,言谈举止中透露着“我很成功”的自豪。
不久,王女士的儿子大学毕业,该找工作了,她找到了郭某。郭某建议让孩子读研,就领着去了北京和长春,见到了几位教授,却压根儿没谈升学的事。后来又说找工作吧,这一来二去,王女士花了十七八万。
之后,郭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一起投资等名义,从王女士处拿走更多的钱,最多的一次达70万元。公安机关最终认定,王女士被骗153万元。
王女士其实没有这么多钱,为了筹钱,她和丈夫借遍了亲朋,还把房子抵押贷款。如今房子被查封,还欠下数十万元。
刑侦大队侦查员于阔介绍,郭某行踪比较隐蔽,办案民警蹲守了两个月,才借助王女士将郭某控制。调查取证后发现,涉嫌被她诈骗的人不少。
“凡是她能接触到的,全都想办法骗一下,甚至水果店、理发店都不放过。最惨的,应该是李先生了。”于阔介绍,李先生50多岁,通过户外运动认识郭某后,深深为她的“经商才能”折服,多次把钱给郭某“投资、做生意”,还从亲戚、朋友处借钱。为此李先生先后变卖了公司和房产,被郭某骗去340余万元。如今,他住在一辆二手奥拓车中艰难度日。
于阔介绍,经过核查,目前已经确定郭某涉嫌诈骗23人,涉案资金1100余万元。
异常奢侈生活
尽管郭某骗了这么多钱,民警将其控制后却发现,她身上及银行账户上都没有钱了。经过调查后民警得出结论,这些钱都被她挥霍光了。
“她花钱非常大手大脚,奢侈到一般人难以想象的程度。”于阔介绍,郭某为了“摆谱”,出入都乘坐豪车,包括汉兰达、奔驰GLK、丰田霸道等,还雇了专门的司机。其实,这些车都是她租来的,有时受害人催钱催得急,她就拿出一辆车让对方开着,作为安抚,同时也显示她“有很多车”。
据于阔介绍,这两年来,郭某光租车费就花了200余万元,仅去年一年就达到140余万。
而且郭某买衣服去的都是高档商场,每次消费最少1万元。平时在吉林市,她住在高档酒店,去北京消费也要到高级场所。
“最奢侈的一次,她打算骗取北京一家企业的资金,请人吃饭花了30多万。光一瓶30年的茅台酒就花了12万,还要了两瓶单价6万元的红酒。”于阔介绍,郭某为了获得被骗者的信任,还花150元办了个假证,告诉别人她在北京二环内有套价值1000多万的房子;她还做了一张假结算单,称黑龙江某石油公司欠她2000万元,需要先交税金才能取出钱来。
10月17日,53岁的郭某因涉嫌诈骗,被吉林市船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工作中。
这个女子通过炫富来诈骗,下面这个女子却因为炫富惨遭朋友杀害。
6月19号,石首市新厂镇的老张突然接到了一个从内蒙古打来的电话。这个电话是邻居马某的丈夫打来的。电话里,对方告诉老张,9月22日上午,他爱人的母亲来家里看女儿的,谁知家里没人,打电话也不接,非常蹊跷。深夜11点,老张带了几个同伴,从马某家的院墙翻了进去,走进大厅里,大家看到马某的摩托车还在家,这么说人很有可能就在楼上。等老张一行人来到马某平常住的房间外后,发现门已经紧锁。而接下来的发现,让所有人吓得大叫了起来。他们透过破裂的玻璃窗看见,马某脸部全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赶了过来。因为大门紧闭,侦查员通过技术开锁进入了现场。经过初步勘察,躺在床上的尸体正是马某本人,而她全身赤裸,身上只盖了毛巾被,家里并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抽屉柜子也没有被人强行翻动过。这让让现场勘查的民警非常疑惑。经尸检,马某被鉴定为因机械性窒息死亡。警方立即对马某丢失的金银首饰、银行卡等物品进行了布控调查。通过调查,马某一张银行卡在案发后,6月18号的晚上11点多钟,在邮政储蓄所有过取款的记录,但是没有成功。经调查,警方将目光放在死者生前一个姓丁的朋友身上。丁某的身高也与警方估计的犯罪嫌疑人的的身高差不多,外貌特征、时间、地点一一吻合,再加上反常的行为,他立刻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不过,民警在贵阳对丁某的进行审讯时并不顺利,他矢口否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丁某随即被带回了石首,在铁证面前,他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死者马某虽然为人和善,但平时比较喜欢炫富,而且其丈夫常年在外地做工程,在外人眼里,她就是一个富婆。而犯罪嫌疑人丁某,常年在新厂镇收购废品之后转卖到潜江、仙桃一带赚取差价,就在案发前几个月,因为废品收购生意不好,他的手头有些紧。穷困潦倒的丁某盯上了炫富的马某。6月18号的晚上,丁某选择到马某的家里实施盗窃,被发现后,丁某立马冲上前去,一个手抓马某的头发,一手捂住了她的嘴。勒死了自己的朋友,丁某将马某身上的金银首饰、现金以及手机等物品带走,随后骑车到邮政储蓄所取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