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南新娘的新闻常常见诸报端,据报道,最近,一男子迎娶了一个越南大学生作为新娘,但是没想到新婚3个月后,他的妻子突然不辞而别,可前不久“落跑新娘”又跑回来了,怎么回事呢?越南新娘在中国的现状又如何呢?
丽水龙泉大龄剩男王某到了36岁还没成家,被村里人称为“老光棍”。两年前,家里花了10多万元,帮他从越南找了位“90后”女大学生小陈做媳妇,这让王某和家人都觉得很有脸面。
可登记结婚才一年多,王某就向法院起诉离婚,原因是他的“越南新娘”和他生活只有半年时间就不辞而别,也就是跑路了。
因为是涉外婚姻,而且女方一时找不到,王某起诉离婚后,经过各种程序,法院过了将近一年才立案,可前两天,“落跑新娘”也就是王某的妻子小陈又回来了。
这婚,离还是不离?王某有点犯难。万一撤诉,妻子再次逃跑,怎么办?他再也经不起折腾,打官司不仅费钱更费时间。可如果判离,他又有什么理由挽留妻子? 王某面对两难抉择,法官建议王某还是先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和小陈相处一段时间,如果真的合适,再去登记,毕竟结婚比离婚容易多。
妻子小陈回来了,对于王某来说很是触动。他了解到,这次是妻子的父母要求她回来的,而且妻子离开的最主要原因是气候,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这让王某重新燃起了希望。
10月15日,王某来到法院,申请撤诉。王某说,他愿意用自己的真心真意,再赌一次,如果输了,愿赌服输。最终,法院准许了王某的撤诉申请。
来自丽水龙泉法院的消息说,从去年6月份该院首次接收因越南新娘逃跑离婚诉讼案件以来,已累计收案21件。由于送达困难等原因,大多数案件都还在等待开庭审理。
“语言、地域方面的差异,使越来越多的越南新娘选择逃跑,一但发生新娘逃跑,男方不仅人财两空,而且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打离婚官司,所以希望农村大龄未婚青年慎重考虑去越南娶亲。”承办本案的吕法官最后提醒说。
越南新娘在中国的现状
越南因为长期的战争导致男女比例失调,经济的落后和女性社会地位的低下导致许多越南女性期望嫁到国外以改变现状,而低廉的迎娶价格也吸引了许多人来越南挑选新娘。
越南女子愿意来到中国,是因为她们渴望摆脱贫困,想靠着结婚过上好日子。中国男人愿意娶越南女孩,是因为花费低,而且女孩子温柔贤惠漂亮,不要求房子车子。这对一个男人,绝对是天上掉下的一个馅饼。有想嫁的,有想娶的,团购越南新娘的现象自然就出现了。然而,越南新娘在外嫁他乡之后的处境却非常尴尬,受歧视、家暴、虐待、落跑的新闻频繁曝出,这种基于买卖关系的婚姻已经滋生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
另外,当今越南经济发展很快。男女比例失调的情况也有了好转。河内,胡志明等大城市生活水平也已经很高。想娶城市女生也是需要下一番功夫去追的。所以以这种方式愿意嫁到外国的新娘大多来自贫困地区。她们的生活习惯与知识水平往往与国内相差很大。这种基于金钱的跨国婚姻必然是脆弱的。
发展状况
1994年,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越南新娘具有人身属性,又不是物品可以随意买卖。”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说,通过黑婚介到越南去娶新娘,存在极大风险,即便签订协议也是无效的,人财两空的可能性非常大。“这种金钱交易明显、缺乏感情基础的跨国婚姻,不但有违社会公序良俗,而且,双方由于国情、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离婚概率会很高。”
有调查表明,20年前,台湾最多的是大陆新娘,20年后,台湾最热的是越南新娘。经有大陆朋友看到台湾酒店里的电视大吃一惊,因为电视里有专门的购物频道出卖“越南新娘”。按照这些电视频道的说法,这些越南女子无不皮肤白皙、身家清白、没有性病、个性温柔。其实要买“越南新娘”,根本用不着看购物频道,街上不时可撞见大幅海报“越南新娘:××万包娶”。
据统计,目前在台湾的外来新娘在25万以上,除了大陆新娘有12万多之外,后起之秀的越南新娘已经达到7万人以上。有一些研究台湾社会外来文化的学者认为,东南亚新娘的大规模出现,起源于1994年台湾当局提出“南下政策”,经济文化来往的增多、来往的方便,也让两地婚介异常活跃,中介公司成倍增加。
反过来看,虽然大陆新娘同文同种,台湾社会最歧视的其实还是她们。首先媒体极力报道大陆女子偷渡来台、用假结婚换取入境许可、下岸之后就从事种种如卖淫等不法活动的新闻。造成不少台湾男人对大陆新娘的印象是“水性杨花”“不可靠”“个性刁钻”,以至于“不敢娶”。
在许多台湾人的印象中,越南姑娘是既温柔又可爱的女性的代名词。不过,在台湾北部一些地区的色情场所里,一些老板竟然利用这一点作为招徕顾客的“噱头”——只要客人们肯花钱,就有“越南新娘”陪着唱歌、喝酒、跳脱衣舞,甚至是玩“爱侣游戏”,并美其名曰“越南之旅山中传奇”。仅在台北县三芝、林口一带,就至少有十多家铁皮屋式的“越南新娘”酒家。
据经营这些“色情酒吧”的老板们私下透露,这些店里的“越南姑娘”,她们大多家境清贫,原以为嫁到台湾会对家里有所帮助,但没想到来台湾后,却发现娶“越南新娘”的台湾“王老五”们多半也是困难户,没办法,她们只好“下海”赚钱。“越南新娘”在“铁皮屋”上班,半天可以领到约400元新台币的“工资”,但与操控色情交易的酒吧老板比起来,“越南新娘”“卖笑”所得的收入不过是一个零头罢了。
按照台湾当局的有关规定,“越南新娘”只要完成结婚手续,即可取得台湾的合法居留证。来台4年后,可申领台湾“身份证”。与“大陆新娘”赴台后要熬上七、八年才能取得台湾“身份证”的状况比起来,“越南新娘”幸运多了。不过,这也让一些“越南新娘”更不安心于他们的“台湾之家”了。部分不满意婚姻状况的“越南新娘”在忍耐4年、取得台湾“身份证”之后,会尽快想办法与丈夫离婚,或是干脆离家出走。台湾媒体提供的一个统计数字说,近年来,“越南新娘”离婚的比例逐步提高,平均每10个家庭中就有3个家庭以离异告终,离婚率之高令人咋舌。
相关案件
2015年1月22日下午16时30分,广西东兴警方协助河北省警方在东兴口岸将7名被拐越南女子移交越南警方。这些越南女子均是此前被拐卖到河北邯郸的“越南新娘”。
2015年6月,昆明铁路公安局昆明公安处成功破获了一起公安部全国打拐专项行动督办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其中人贩子7人,“新郎倌”11人;解救出越南妇女12名,摧毁了一条团购“越南新娘”的犯罪通道,这些新娘的价格从1万到4万元不等。
李富贵、熊百平、黄大明3人利用边民的身份便利,负责前往越南物色妇女,然后通过哄骗打工,与其结婚等方式将越南妇女拐骗到金平县。并且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性侵行为。他们先后9次将11名越南妇女骗往湖南新化县,以1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价钱分销。[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