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做手术数年后,河南省项城市妇女徐秀英在体检中发现右肾不见了,就将两家给自己做过手术的医院告上法庭。昨日,被告之一的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代理律师领到一审判决书,该院被判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徐秀英各种损失38万余元。
这两家被告的医院一家是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另一家是项城市城郊乡卫生院。2006年11月17日,徐秀英在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直肠占位切除手术。2007年10月20日,在城郊乡卫生院,徐秀英因子宫肌瘤接受了子宫摘除手术。
接下来的几年,我一直腰疼肚子疼,全身浮肿无力,排尿也异常。徐秀英说,2008年秋天,她又去城郊乡卫生院检查,被告知只有一个左肾,右肾找不到,我想可能是医生疏忽了,就没在意,回去继续吃补药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