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男童遭邻居爷爷猥亵7年 父子俩代均身陷淫魔之手

  • 发表时间:2015-12-17 16:21 | 优美女人网(www.umelady.com) | 点击数:
  • 扬州13岁男童竟然被邻居爷爷猥亵了7年,而据其父亲称,自己小时候也被这名老人猥亵过,近日,老潘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9月10日晚上,扬州一名13岁儿童小林出去上厕所却迟迟没有回家,小林父亲老林担心儿子安全便带上手电筒去找儿子,然而就在靠近厕所时老林发现儿子的旁边还有一个人,原来这个人是隔壁的老爷爷老潘。老林想起自己年幼时层被老潘猥亵,如今老潘在儿子身旁是不是对儿子进行了猥亵。于是他带儿子回家细问,答案果然跟老林想的一样,从小林6岁开始,老潘便一直对小林进行威胁。但因为害怕,他一直没敢告诉家人。当晚,老林到厕所时,老潘正在对小林实施猥亵。

    儿子的话,让老林夫妇顿时怒不可遏。当晚,老林夫妇就去找老潘算账,对此,老潘承认,并当场给老林夫妇下跪认错。案发次日,老林夫妇报案。

    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发现除了小林之外,村里自还有一名男童小欧多次被老潘猥亵。

    9月17日,老潘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警方抓获。归案后,老潘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查,老潘今年62岁,扬州人,有妻子和一个女儿。归案后,老潘交代,他心理有问题,对女子不感兴趣,但十分喜欢小男孩,有恋童癖。

    2008年至2015年9月,老潘先后多次对小林、小欧实施猥亵。近日,我市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老潘的行为已涉嫌猥亵儿童罪,鉴于该案情节恶劣,依法对老潘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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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恋童癖

    "恋童癖"是以儿童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所谓儿童指的是性发育(青春期)之前的孩子。此种性变态行为的患者以男性多见,女性较为少见。受害者男孩女孩皆有,90年代以后,随着打击网络恋童癖色情犯罪的热潮,它逐渐成为公众话语中重要的一个伦理话题。

    在中国,猥亵儿童罪是指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的行为。猥亵行为既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非强制性的;猥亵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男或幼女;猥亵行为出于故意,且行为人必须明知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儿童;如儿童为幼女,则男性行为人不具有奸淫的意图,这是本罪与奸淫幼女罪的关键区别;但如果儿童为幼男,妇女对之实施猥亵行为的,则包括性交行为与性交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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