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TVB万千星辉颁奖典礼上,众嘉宾在台上集体吃炸鸡,因品牌露出明显,环节时间长,被15人投诉:太牵强,干扰观赏趣味,等同间接宣传。香港通讯局称此举违反了电视广告宣传的相关规定,考虑到TVB曾多次违反,决定向无线施加港币15万元罚款。
香港通讯局调查后表示:片尾字幕中获识别为产品赞助商,女主持也有相应暗示性口播更有艺人进食和传递食物的中距离甚至特写镜头,整个环节长约1分12秒。局方根据规定向无线施加港币十五万元罚款。
通讯局表示:考虑了无线的陈述及相关资料后,认为在颁奖典礼中加插一众盛装的艺人吃炸鸡的环节,令人觉得牵强,不配合节目的编辑需要,以及干扰观赏趣味;而送食物期间有中距离至特写镜头持续展示印在食物盒上的赞助商品牌标志,同样牵强;赞助商的品牌标志在荧幕中间显眼地展示约十秒,以吸引观众留意赞助商及其产品,有关环节明显地展示赞助商的品牌标志及产品,加上主持的赞美语句,明显是为赞助商的产品作广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