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淑珍,女,出生于辽宁省开原县莲花乡石龙村。1979年刚满19岁,经人介绍,她与莲花乡莲花村的“穷小子”赵本山认识,并很快结了婚。婚后,赵本山拉着二胡到处演唱,葛淑珍则包揽了全部的农活和家务活。1991年5月7日,赵本山和葛淑珍在铁岭和平地离婚。
1991年5月7日,葛淑珍与赵本山的婚姻终于因没有共同语言走到了尽头。当天下午4时许,赵本山驾夏利车,带着她和她的哥哥葛宪武来到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办事处,心平气和地办理了离婚手续。葛淑珍让哥哥葛宪武代写了离婚申请。经协商,女儿赵玉芳、儿子赵铁蛋由葛淑珍抚养,赵本山一次性付清了葛淑珍及两个孩子的生活费、抚养费、医疗费,25万元的全部积蓄。同时,他还把夏利轿车、三室一厅商品房及屋内设施全部交给了葛淑珍,选择了“净身出户”。
离婚后,葛淑珍并未利用赵本山的名气四处宣扬,而是低调地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凭借一双勤劳的双手,打拼成了一位百万富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