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坏女孩”林赛·罗韩为其在2007年的两次酒后驾驶付出了代价。当地时间7月6日,美国洛杉矶法院指她违反缓刑条件,且两次酒驾影响恶劣,故判其入狱90天。听到宣判后,林赛·罗韩当庭痛哭失声。根据判决,林赛·罗韩应于7月20日入狱服刑,而且90天的刑期结束后,她还必须作为一个药物滥用者接受住院治疗。
2007年8月,林赛因酒后驾车等5项罪名被判监禁缓刑3年、强制社区服务和接受酒后驾驶教育等处罚。但负责林赛酒后驾驶教育的工作人员在2009年向法庭告发说,林赛未能遵守缓刑附加条件。而此次法庭的判决,正是基于她没有按之前法院的要求每周参加酒精教育班的活动,缺席了九节课。对此,林赛·罗韩在法庭上含泪做了最后努力,她辩解道:“我的态度是很严肃的,我不期待任何特殊的对待,但是因为我的工作性质和繁忙的日程安排才导致了这样(缺课)的结果。”但法官仍然坚持表示最后的决定已经很清楚,不会改变。
在这次听证会的旁听席上,林赛的父亲迈克尔·罗韩也随之落泪,他同样也是一位因为酒精问题而屡次与法院打交道的“麻烦制造者”。到场的还有林赛16岁的妹妹艾丽娜·罗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