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
张艺谋在拍摄人生中最烂的电影《三枪拍案惊奇》后没拿到分成款,一气之下将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诉至朝阳法院,并索要1500万元。昨天下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应给付张艺谋1500万元,而新画面影业表示将上诉。
张艺谋诉称,2009年6月2日,其与新画面影业、香港安乐影片有限公司签订《协定备忘录》,合作拍摄《三枪拍案惊奇》。根据约定,安乐公司负责投资,新画面影业负责影片在中国境内的宣传和发行,张艺谋做导演拍片。影片在大陆的全部发行收入,减去新画面影业的宣传发行费后,由三方均分,每方应分得至少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