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认为,整篇文章充斥着对周杰伦的恶意中伤和侮辱,全篇荒诞不羁,公然捏造事实丑化周杰伦的人格。这种行为是对周杰伦人格的践踏,对其形象的抹黑。作为享誉两岸三地的知名台湾艺人,其名誉承载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应受到法律保护。北京人和书画院的行为给其名誉和身心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制止不法行为,故诉至法院,要求北京人和书画院删除诋毁、侮辱周杰伦的不实微信信息,停止侵害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在公共媒体向周杰伦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损失10万元。
北京朝阳法院新闻办证实,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