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伟斥旗下艺人LOLLIPOP@F不道义,索偿240万港币,有媒体称,曾志伟的愤怒或促使演艺界“封杀”LOLLIPOP@F队长敖犬。敖犬(庄豪全)表示“我没有做坏事,对的事一定要坚持。”
LOLLIPOP@F队长敖犬(庄豪全)被曾志伟旗下的经纪公司“分工合作社”控告违约,他昨天(11月26日)发声明表示,他所签为台湾的“分工合作社”,并非曾志伟,而令他无法继续合作的导火线则是公司以不当方式私吞佣金,失去诚信。他表示自己非常尊敬曾志伟,并曾于上月写信给对方,希望曾志伟能了解公司状况及真正去解决问题,但很遗憾没有得到回应。“分工合作社”方面则回应:“事实胜于雄辩,一切由司法定夺。”双方正式决裂。
分工合作社:一切由司法定夺
敖犬去年初加入“分工合作社”后,事业发展不错,传出他想单飞的消息,他今年被揭秘拒接13个通告,以致公司少赚5600万台币(约1300万港元),而且私下接新工作,令曾志伟十分愤怒。他在声明中指因发现“分工合作社”以不当方式私吞佣金,造成他与工作介绍人之间的误会,无法再信任公司,已于6月3日发函解约,因此他认为于今年10月才接洽的电影《爱惊魂》没有违约。不过,自从“分工合作社”表明和他的合约到2018年1月,并正式提告后,即使他单方面强调是自由身,也已经没有工作敢找他,他昨天(11月26日)钓虾散心,静待法院判决。问到何时开庭?他说:“希望愈快愈好。”
有报道称,曾志伟的愤怒或促使演艺界“封杀”敖犬。敖犬回应称,已做好打官司的准备,更表示﹕“我没有做坏事,对的事一定要坚持。”敖犬26日在脸书发出声明,直言“无法跟不诚信的公司一起合作。”强调他用以和为贵的态度,独自承担所有事情,并指控“‘分工合作社’不断主动在媒体前放话,企图让媒体刊登不实报道,已经严重伤害本人形象,我方将采取一切必要之法律行动,绝不宽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