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
“学校聘请兼职教授应有序进行”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大学如果从自身的办学要求出发,去聘请社会机构或其他学术机构的著名学者或专家,作为兼职教授进行相应的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这是允许的。因为大学自身办学条件有限,这是利用社会资源,开放办学。
“学校在聘请兼职教授时,一定要由学校的学术委员会或教授职称委员会,对聘请人的学术能力和教育能力进行评价,如果达到标准则聘请,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熊丙奇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政法大学聘请邓亚萍做兼职教授反映出近年来有些高等院校追求名人效应的现象。
竹立家认为,现实来看,在有些高校管理层存在着领导素质差、对待学术缺乏严肃的情况,这种现象影响了我们国家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高校管理层应该提高对学术的敬重。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政法大学聘请邓亚萍做兼职教授虽然与法学的学术研究不直接相关,但与其拓展社会资源有关。朱巍说,“政法大学是一个综合性大学,体育教育也是学校教育的一部分。”朱巍认为,引起社会争议的主要原因在于,学校在公布聘请邓亚萍做兼职教授时没有明确其工作内容,以至于产生“你的法律是体育老师教的”这样的社会误解。
不过,朱巍也提出,目前社会确实存在滥聘兼职教授、兼职研究员的情况,高校应该建立兼职教授聘任的长效机制,明确并公开聘任兼职教授的程序、条件,消除社会误解,保护自身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