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温州开水浇头案宣判!从鹿城法院了解到,该院一审判决“火锅先生”店及其经营者徐某继续赔偿林女士人身损害赔偿金近23.75万元,服务员被判2年牢狱,回顾案件视频曝光!
回顾案件视频曝光
2015年8月24日晚上,林女士与家人在“火锅先生”店用餐,与服务员朱某因为“火锅要不要加水”这样的小事,产生言语不和,怒火攻心的朱某竟拿着热开水直接淋到林女士的身上,经鉴定,林女士的伤残等级为七级。
今年1月19日,该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但林女士认为,她作为顾客前往“火锅先生”店就餐,“火锅先生”店及其经营者徐某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她受伤,且朱某系“火锅先生”店雇佣的员工,她的经济损失应当由“火锅先生”店及其经营者徐某赔偿,便向该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57.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