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身份证借给别人又什么危害性?
借用村民身份证付费
叶县是河南省重点扶贫开发的农业县,有11个贫困乡镇,120个贫困村,也是全国村级互助资金扶贫试点县,其耕地面积达117万亩,是河南省粮食核心生产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县检察院预防科科长,樊花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针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发案的成因,开展深入预防调查,查找问题根源,分析发案原因,总结发案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堵塞制度漏洞。
她在入村开展预防调查时,听到有村民说起村干部借村民身份证一次付费10元的事。为什么会借用身份证?为什么还要支付10元钱?会不会用这些村民的身份证办理相关事务?……一连串的疑问让她意识到,里面有可能隐藏着虚报冒领的问题。
“村民们对农业保险了解得并不多。”樊花萍说,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目的是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借一次村民的身份证给村民10元钱,这个钱是不可能白白花掉的。”下乡回到单位后,樊花萍立即将这个情况向检察长李振刚进行了汇报。李振刚安排院反贪局局长王运晓派人秘密进行调查。为不走漏风声,反贪局侦查员葛建强对全县农业合作社相关注册信息及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进行查询。
在查询中,一张普通的交易明细表上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公司,从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结算中心转给一家农业合作社11万元。这本是一张普通的交易单据,但葛建强意识到,如果没有理赔,保险公司是不会给农业合作社汇款的。
在随后的查询中,他先后查到有十几家农业合作社收到了来自省保险公司汇入的款项,金额从8万余元到20万元不等。农业保险业务开展情况进入检察官的视野。通过调查,脉络逐渐明朗清晰起来。原来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农业合作社,与村干部勾结,采取垫支保费的手段,套取国家四级财政补贴资金,进行虚假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