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驾驶员来“自首”
事故发生后,西充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据西充县交警大队事后通报称,当天7时20分许,交警部门接到警情称,国道212线1034Km+500m(凤鸣镇佛归寺村)附近,一辆黑色小型车辆撞倒一行人,行人可能已经死亡,该车已经逃逸,因天色太暗,没有看清车型和车号。
民警随后赶到事故现场,发现受害者已无生命体征,身上有多条被轮胎碾压的血迹,身旁有肇事车遗留的保险杠碎片和后视镜。一辆车牌号为川RUK7**的轻型普通货车驾驶人邓某某来到现场,称自己撞人后逃逸。
不过,就在民警正在勘察事故现场时,再次接到西充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电话报警,称一辆车号为川RSA7**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凤鸣镇佛归寺村附近,对一名倒地的行人碾压后,已经逃逸到中岭乡附近。与此同时,还有一条消息令人唏嘘——报警人乘坐的川RQY78**小车,也有可能对该行人进行过碾压,且正在返回现场的途中。民警当即电话通知客车回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三名嫌疑人被拘留
根据警方的通报,经初步查明,当天早上7时7分,邓某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国道212线从南部县往南充方向行驶,行至事故地点将横过道路的行人杜某某撞倒后驾车逃逸,驾驶到常林乡五里店后,迫于压力又返回事故现场。
不久后,李某驾驶客车从南充往南部县方向行驶,对受到撞击后倒在地上的杜某某进行碾压。
此后,紧随其后的小车(驾驶人冯某某)又对杜某某进行碾压后,跟随客车到中岭乡,然后驾车到义槐路中南路口。冯某某事后告诉民警,当时发现车辆状况异常,便让车上的乘坐人电话报警,举报客车撞人后逃逸,自己也返回事故现场。
交警对三辆肇事车进行勘察,发现前述轻型普通货车保险杠被撞坏、后视镜丢失,与现场遗留物一致,而客车底盘上有喷溅状血迹和脑浆,小车保险杠被撞坏,底盘有喷溅状血迹。
三名驾驶人对事实均供认不讳。目前,肇事嫌疑人邓某某、李某、冯某某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