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如何划分责任
要看证据显示谁导致老人死亡
悲剧已然发生,目前肇事嫌疑人均被行政拘留,案件也正在进一步侦办。 但老人先后被3辆车碰撞、碾压身亡。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1月25日,成都商报记者从西充县交警大队获悉,目前关于本次事故的相关责任划定还没有出来。杜先生也向成都商报记者证实,目前还未拿到父亲的尸检报告以及相关事故责任划分认定书。
责任咋划分?
成都商报记者就此次车祸咨询了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王英占律师,他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此次事故责任的划分,还得从导致老人死亡结果的原因来判断。王英占律师说,对于杜大爷遭遇车祸死亡一事,需要看三辆嫌疑肇事车是否都与老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如果有证据显示,第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在撞倒老人后,导致老人当场死亡,则第一辆车的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老人有违反道路安全法的相关行为,则可相应减轻货车司机的责任,而后面两辆车均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有证据显示,老人的死亡是第一辆车和第二辆车共同导致的,那么第三辆车便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证据显示,老人的死亡是由于三辆车共同导致的,则三辆车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哪些算证据?
王英占律师说,对于导致老人直接死亡的证据,主要是看法医的死亡鉴定结论,现场监控视频,目击证人说法以及对三辆车的相关痕迹鉴定等等来综合考虑,确定三辆车与杜大爷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及相关程度,再依法认定事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每辆车撞击或碾压均可单独致死,则三辆车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而适用十二条的前提是三辆车单个均不能直接致死,而是三辆车共同作用导致老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