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年吃15包辣条昏迷不醒 辣条中毒事件频发勿过量食用

  • 发表时间:2018-02-02 09:23 | 优美女人网(www.umelady.com) | 点击数:
  • [医生提醒]

    辣条这种食品不要让孩子们吃

    唐育鹏提醒,辣条这种食品不要让孩子们吃,应该让学校和家长一起宣传,告诉孩子们不要吃路边小店小摊的不洁食品,如果发现小孩吃了不洁食品,一旦出现精神不佳、腹痛、呕吐的症状,要赶紧送医。

    9月2日,南宁市开展了秋季开学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动。除了严查学校食堂,还将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小超市、食品小摊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产品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发现劣质、过期或“三无”食品,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核实、查处、反馈。

    [权威声音]

    食药监总局:抽检辣条发现多宗问题 勿过量食用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15年4月3日消息,食药监总局组织抽检“辣条”,抽检结果显示部分产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剂、色素以及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

    “辣条”也称为大面筋、素牛筋等,是一种常见的即食方便食品,属于调味面制食品的一种。此类产品以小麦粉或其他谷物粉类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食品添加剂、香辛料及其它适量的辅料,经配料、挤压、蒸煮、成型、调味、包装等工艺制成,这种工艺在早餐谷物食品、面条等食品加工中广泛应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抽检的“辣条”产品主要来自中小学周边商店、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辣条”销售较为集中的场所,抽检结果显示部分产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剂、色素以及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总局已部署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查处相应不合格产品。为了保护消费者食用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提示如下:

    一、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辣条”,并留存购物凭证,特别是不要在无证摊贩购买此类产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标识、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齐全;同时应注意产品有无油脂酸败气味以及油渍渗出问题,如有此类问题切勿购买。

    二、鉴于部分“辣条”盐分、糖分、油脂含量较高,建议不要过量食用,特别是儿童、老人及肠胃不适者,应根据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三、消费者如发现购买的“辣条”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辣条”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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