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题了。
这 个姑娘,很漂亮。怎么说呢,漂亮的很风骚。每一个不留神的细小动作都透露出一股子风骚的劲头。我真他妈觉得人生不公。为什么这么漂亮的妞要干这么粗重的 活?每次买单付小费之后我都会单独给她小费。因为她说账单上的小费老板不会给她这种新员工。后来我接她下班,她总是收夜,弄到两点多才能回家。
我 知道女人不会喜欢这种看上去就风骚的同类。威胁性太大。但是老子真他妈喜欢这种女人。这种感觉就跟喝伏特加一样,一口下去直接烧到肠子的感觉。她的手因为 端盘子变得粗糙,于是我不让她去餐馆打工了,给她租了个好的公寓,所以她不用担心房租了。我想办法让她的手变得柔软一点。于是找了很多方法,后来发现小苏 打水真的有用,我每天用温的小苏打水给她泡手,泡了几个礼拜,真的变得很嫩。她握住我阴茎的时候,我就像掉进了温柔乡。
我 给她租房子之前那晚,告诉她我有一个女朋友,等她毕业了就结婚。她说那就是你们已经订婚了是吧。我说什么叫订婚,因为我真不懂为什么会有订婚这种事情。和 订货是一个性质么?但是说白了,结婚也就是和商品买卖一个性质的东西。那时候我投资给一个朋友做服装。每次都见她下单之前分析很多东西,什么款式,质地, 舒适性,能流行多久,有没有收藏价值,是否符合客人的心理什么的。这和婚姻有什么不同?挑一个自己合适的衣服,三天两头穿着新鲜,新鲜之后束之高阁,很可 能继续寻找别的新鲜货色,但是这件衣服却永远不准备扔。扔了干嘛?放那呗,偶尔也能穿穿呢,可能有一天懒得找新衣服了,就得靠这件老衣服遮体保暖了。我就 经历了这样的婚姻。不敢说别人的婚姻是什么情况,总之我认为婚姻完全是和经济保障还有理性挂钩的,爱情只是借口和引子,甚至可有可无。
又 他妈跑题了。说道那晚,我说我要和别的人结婚,她说那你找我干嘛。我说我喜欢你一股子骚劲。她打了我一巴掌。我看她眼里有屈辱的泪水。我说话还没说完呢, 我不想让你在那些地方吃苦受累。这都是我真心的想法。我想抱着她,她想挣扎开。我只能和她说对不起,我说对不起,我想对你好,可是我能做的又只有这么多。 后来我估计她想通了吧,况且我对她真的很好,又真的不好。
给 她租了房子之后,偶尔去她那过一两夜,她又提出大家一起住,我说你别逗了。我晚上睡觉磨牙打嗝放屁打鼾呢。她又表示不介意。借此我问姑娘们一句,是不是爱 一个男人的时候,女人都变成了圣母?老子尿尿抖个腿妞都觉得我帅,看来是我真帅吧。久而久之这事儿就不再提了。我放弃了找工作,因为浪荡久了实在没心思坐 办公室。闲着在家没事我又开始自己找乐子。
她 说喜欢吃提拉米苏,(全世界的女人都喜欢是不是?)我就研究了一下怎么做提拉米苏。一开始真的很失败,可是每一次失败的作品她都开心的吃下去,真让我窝 心。老子就不信这个邪了,我在我自己家里研究,又几乎吃遍了全温哥华的提拉米苏,后来发现是自己意式糖霜做的不好,太久没压粉了espresso更是做的 没脸见人,crema简直他妹的比蚊帐还薄。后来做意式糖霜的时候烫了两次手,用了Remy MartinVSOP, 压了不下50杯espresso,暗骂自己傻逼,什么鸡巴小事都做不好之后,老子终于做出了一个完美的提拉米苏。捣鼓了一个礼拜也没和她联系。。。我把提 拉米苏送到她家去,她在温书准备考试。我说爷给你带来了全世界最好吃的提拉米苏。她就看着,还没入口,就哭了,说我还以为你这辈子也不准备理我了。我觉 得,难道又到了该分开的时候了么
我觉得温哥华没什么意思了。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别了温哥华》? 临走前我去那个码头逛了逛,天好他妈的阴。我忽然发觉,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或者一段时光让我怀念,我反而更怀念刚出国的时候没命研究喜欢的东西那阵子,和物件作伴的日子。好他妈可悲。
高 中女友那几封没来得及看的情书我还放在家里,想保持一份神秘感,或者是,希望留到某个特殊的时候去看。现在我忽然很想看。所以马上飞到了上大学的城市,回 到了我精心装修的家,妈逼翻遍了箱子也没找到,原来是我随手带回中国了,却忘了带回来。我喜欢随身带东西的习惯不知道哪来的。只好打开那个装买了拍立得的 箱子,看着这些裸体的姑娘,各有各的美。我们享受过彼此,又离开了对方。我真的少有一段照着我设想而发展的感情最后变坏的回忆。除了高中那次,和这次。我 看着温哥华那个妹子的照片,才想起来我还没告诉她我走了。于是给她发了个短信,说我走了,不回来了。我没告诉她我知道她做小姐的事情,本来她已经放低了自 尊,我没什么理由再把它踩两脚,而且我知道她爱我。可是爱我又能怎样。
我把她的房租续了四年,房东不是很乐意,说谁知道以后房价会不会涨?所以我基本上是用了可以买下房子的价钱。估计能一直维持到她大学毕业找到工作。